第二百零七章 反击-《重生从华娱2002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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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宋大嘴更新了一篇文章,文章下面还有配图。

    赫然是程臣昨天和刘晓丽母女俩吃饭的照片。

    这个角度一看就是偷拍的,但三人脸上的笑容却是拍的清晰无比。

    “在米国许多人都喜欢她的东方风情或者叫东方风骚。

    回到国内,没想到还能勾搭上这位年轻的天王。

    女人都是慕强的,当你的实力强大,一切都是问题。

    包括年龄、包括这个男人看上去比她的女儿也大不了几岁。

    另外,我也能理解这位年轻的天王前两天在围脖上炮轰我的事情。

    原来我辱骂了他的干女儿,啊不对,应该是干儿子……”

    宋大嘴这番发言虽说没有指名道姓,但配着图片,路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说谁。

    由于事涉程臣,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大热点。

    更何况因为前两天程臣炮轰了这位,他如今在网络上也小有名气。

    毕竟黑红也是红嘛!

    虽然大部分观众还有理性,对于宋大嘴的说辞不屑一顾。

    但还是有个别媒体发出了一些不堪入目的标题帖子吸引眼球。

    程臣当下并没有什么回应,而是直接打电话给苏青雅说一些事情。

    随后便洗漱一下出门……

    与此同时,网络上关于“母女二人跟年轻天王‘共度晚餐’的事情讨论愈演愈烈。

    且风向也变得越来越歪……

    “我靠,到现在还没有声明,看来是真的了!”

    “呜呜呜羡慕了羡慕程臣,果然有实力就是好啊!”

    “哎,原本以为程臣是娱乐圈里的一股清流,没想到他是泥石流……”

    “程臣艳福不浅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件事甚至都惊动了围脖高层,主动打电话过来询问是否要降低热度。

    程臣则悠哉的表示,不需要这样做,等着……

    苏青雅的办事效率还是非常高的,等到下午的时候程臣就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。

    用手机拍了张照片,直接传到他的围脖上。

    “很多人都说我没有回应就是默认了这件事,真是天大的笑话。

    事情发展到这一步,我也没想到这位大嘴先生居然狗急跳墙。

    关于我和茜茜的关系看过《仙剑奇侠传》的都知道,我们是好朋友。

    好朋友出事我就不能出来力挺?

    公众人物也是人,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高大上。

    我跟好朋友的妈妈吃顿饭,人家答谢我仗义执言。

    结果成为了大嘴先生口中的不正当关系。

    那么请问,你跟你朋友的妈妈吃饭,也像你说的那样么?

    忘了说,大嘴先生今年四十多岁了吧,那您朋友的母亲应该也该古稀年岁了吧。

    按照大嘴先生的说法,那您还挺能下的去嘴……

    古人说以我观物,故物皆着我之色彩,翻译过来就是,大嘴先生您是P眼看世界,到处都是粪!

    另外,下面这张图是律师函,没啥好说的,大嘴先生咱们法庭见吧。

    PS:那些喜欢我支持我的朋友,我还没有塌房,你永远可以相信我!”

    程臣这个声明发表之后,围脖的评论区彻底沦陷。

    “老大牛逼,这话说的解气!”

    “P眼看世界,哈哈哈哈老大威武!”

    “早就看不惯这货了,骂的真解气!”

    看不惯宋大嘴的人多的是,原本那些摇摆不定的人。

    看到程臣如此霸气的回击,那些人立马开始摇旗呐喊。

    “我就知道老大不会让我们失望的!”

    “跟朋友的长辈吃个饭居然还成了被攻击的把柄?这种人真的服气了!”

    “老大说的对,以我观物,故物皆着我之色彩,说得好!”

    当程臣将律师函贴出来后,所有人为之一振。

    这肯定没错啊,把律师函都请出来了,心里有毛病的人肯定不敢这么光明磊落啊!

    这么一看,程臣肯定没错啊!

    一言不合就律师函,在当今这个时代还算先例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出示律师函的威慑性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不像后世,说起律师函,有名的也许是某音乐工作室给薛某某发的律师函。

    还有潘某某发的律师函,看起来律师函写得义正词严,刚劲有力。

    实际上,通篇硬伤,泛泛其谈,扣大帽子,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,反而让人反感。

    广义来说,律师函就是律师写了一封信,告诉对方:

    你这些行为侵犯了我的某些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。

    要么我起诉你,要么咱们商量一下怎么和解。

    但任何一个时代都不缺法盲,所以,当程臣祭出这个杀招后,宋大嘴懵逼了……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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